首页北京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效)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首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失效)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首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26 15:26:29分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115

京人社专技字〔2021〕6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单位组织人事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围绕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为保证质量,将采取试点先行、分批组织、稳步推进的方式实施,对培训和评价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将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职业目录(3个):

1.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2.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3.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

(二)专业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三)遴选数量:每个职业全国计划遴选1-2个评价机构、不超过50个培训机构,并纳入目录。

(四)有效期限:自公布之日起,纳入目录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有效期限均为3年,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

二、申报条件

申请纳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目录或评价机构目录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培训或评价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2.在拟开展培训或评价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师资(或考评员、督导员)队伍,配备相应的场地、设备和工具(软件)系统等实训场所、工作现场或线上平台,能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或考核。

3.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技术技能人员培训、考核经验,达到年培训、考核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

4.申报机构及其法人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社会信用良好。申报机构为社会组织的,须3年内民政部门年审合格且不在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内;申报机构为企业的,须3年内未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内。

5.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培训机构优先遴选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价机构优先遴选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单位,逐步扩大到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符合条件的行业组织、龙头企业。

三、申报材料

1.申请纳入培训机构目录的,需填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附件1);

2.申请纳入评价机构目录的,需填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附件2);

3.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

四、推荐程序

(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或《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在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全市数字技术人才培养的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

(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统一收集申报推荐材料,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评审,提出初评意见。

(四)初评结果经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确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

(五)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遴选确定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公示,同步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

(六)公示无异议的机构纳入培训机构目录或评价机构目录,并在技能(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www.osta.org.cn)和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sgx.mohrss.gov.cn)公布目录。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加快数字技术人才自主培养,把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作为项目实施的基础,坚持质量第一、择优推荐,公平、公正、公开组织申报。

(二)申报机构应着眼为国家、为社会、为用人单位培养人才,加强数字技术领域职业培训教材、教师、教法、教学研究等工作,探索人才自主培养新模式,发挥人才培养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人才培养优质品牌,切实履行社会机构主体责任,在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申报。综合实力较强的单位也可以申报多个职业。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前,按要求将申报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推荐表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8:00。

联系方式:白宝辉 63167769 赵青 63167829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电子邮箱:baibaohui@rsj.beijing.gov.cn


附件:1.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

 2.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1.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

2.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游客 回复需填写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