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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4-01-24 11:29:42分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42

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2023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局官网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责清单等内容,并做好动态调整;严格执行两人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依法公开。2023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6件,其中,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5份,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1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罚款处罚金额0.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对用人单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裁量基准表和免罚清单,2023年,适用免罚情形案件19件、适用裁量基准行政处罚案件1件,更好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指导全市人社系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开展。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150家用人单位开展书面审查,对120家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对105家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1个项目113家相关单位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对18家劳务派遣相关单位开展劳务派遣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要求,全市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共17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五是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对各类用人单位遵守人社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监管的重要参考,实现分级、动态、精准监管,促进用人单位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评价并推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信息A+级257家、C级118家。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定专项整治措施,全年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工作,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进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完善“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处理预警信息6300余条,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行为5起,对15个欠薪失信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推送公益短信1800余万条,发布4集专题动漫宣传片、9类政策明白纸、15类宣传海报。组织开展有奖竞答活动,覆盖人群15万人次。在国务院对各省级政府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我市进入全国A级并获得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二是开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权益保障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违法行为11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障权益。三是开展2023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发现违法行为4件,涉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2件,市场主体登记变更住所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人社行政部门的2件,均已主动改正。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编制人社个性学法清单和考法题库,组织全系统深入学法,开展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市、区两级人社执法机构新增持证执法人员55名,全系统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达到394名,持证上岗率100%。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合格率100%。组织2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覆盖全系统执法人员,达到以考促学效果,有效提升依法执法能力。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建培训师资库,选拔业务精通、表达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组成师资库,开展专题业务培训6次。

(四)执法监督情况。一是通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情况,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抽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案卷评查方式,对市人社执法总队录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结案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三是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互比互评活动。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组织全市16个区人社局和21个社保分中心,通过普遍自查和交叉互评、案卷评查与现场评议、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典型经验,查找共性问题,推进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质量存在不均衡的情况。个别基层执法队伍行政执法存在程序瑕疵或者认定事实不精确等问题,仍有被行政复议机关或司法机关确认违法的现象。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随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法治思维、业务能力方面不均衡,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宣传仍需加强。特别是宣传方式、宣传载体需要进一步创新,以案释法、案例示范等工作还有欠缺。深入工地、企业、校园、社区宣传人社法律法规不够广泛,仍需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制度,规范执法文书,研究编制规范依法履职的“执法应知应会手册”、“文书制作手册”、“执法工作指引”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优化执法方式。

(二)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重点对事实调查和执法程序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落实免罚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加强案例研讨分析和工作指导,规范依法执法行为。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就业歧视、超时加班以及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维度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法规政策,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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