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蓟州浩日劳务服务中心职工崔红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天津蓟州浩日劳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职工崔红星(身份证号:120225********32)于2023年08月03日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023年09月15日我委作出编号为:S212022520230292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蓟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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