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隆杉商贸有限公司职工王永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石家庄隆杉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王永(身份证号:120225********5X)于2023年02月27日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023年03月03日我委作出编号为:S212022520230057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蓟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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