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天津市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天津功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员工王超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工伤认定举证通知的公告

关于天津功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员工王超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工伤认定举证通知的公告

时间2023-01-19 17:30:01分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40

天津功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9QGF89):

你单位员工王超(身份证号:41152120*******516)于2023年1月5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1月5日受理,并制作编号为S112010920230006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公司对上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受理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7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管理室

联系人:牛通   电话:022-662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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