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功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员工王超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工伤认定举证通知的公告
天津功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9QGF89):
你单位员工王超(身份证号:41152120*******516)于2023年1月5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1月5日受理,并制作编号为S112010920230006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公司对上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受理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7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管理室
联系人:牛通 电话:022-662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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