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进行社会公示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12号)要求,我局修订编制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不再执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附件: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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