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开展省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省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各市自评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确定唐山市、廊坊市、秦皇岛市为省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联系电话:0311-87908723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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