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中关村开放实验室资金支持的公示(公示期已结束)
各有关单位:
经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2021年第15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给予“材料电化学过程与技术实验室”等13个中关村开放实验室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邮件:mzheng@zgcgw.beijing.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1205室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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