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拟支持企业予以公示的通知(公示期已结束)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1〕13号)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度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支持名单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件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邮件:kjjr@zgcgw.beijing.gov.cn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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