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中关村枢纽型社会组织支持资金支持单位公示的通知(公示期已结束)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14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给予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2021年度中关村枢纽型社会组织支持资金”支持,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wangb0318@kw.beijing.gov.cn。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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