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京科发〔202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制定了《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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