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依托单位年度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0]59号
各依托单位: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开始填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请相关依托单位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以下简称工作系统)查询本单位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清单,组织本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填报年度进展报告,通过工作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协调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于2021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并通过工作系统提交至“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审核在研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验收、成果产出等方面,形成年度管理工作报告,于2021年2月22日前通过工作系统提交至基金办,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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