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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京津冀2024年第二批 高精尖产业筑基工程项目揭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6 17:42:00分类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浏览28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要求,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京津冀产业协同,立足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聚焦“六链”产业薄弱环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标志性产品的工程化攻关,推动更多创新成果在京津冀区域落地转化,现组织开展京津冀2024年第二批高精尖产业筑基工程项目攻关揭榜工作。

一、攻关标志性产品

1.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1)RISC-V架构的高安全等级车规MCU芯片

(2)国产碳化硅主驱芯片及碳化硅模块

(3)面向新一代电子电气架构的区域控制器

(4)基于先进车规eFlash工艺的底盘域控制器用MCU芯片

(5)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

2.机器人产业链

(1)机器人用智能减速器

(2)人形机器人用仿生人脸

(3)人形机器人用多指灵巧手

3.工业母机产业链

(1)工业母机互联互通协议NC-Link软硬件套件

4.网络安全和工业互联网产业链

(1)基于人工智能的汽车研发制造工业软件

(2)全国产卫星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及关键环节工业软件(PLM软件)

(3)面向电子信息行业高速高频元器件仿真工业软件

(4)半导体装备实时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产品)

二、申报要求与说明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鼓励全国具有承担申报攻关方向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揭榜攻关,京津冀地区外企业如需资金支持须在资金拨付前完成在对应地区新设法人单位。

2.项目建设地在京津冀地区,符合属地产业政策要求,手续齐全。攻关周期不超过3年,开始时间应于2024年1月1日之后。

3.各产品攻关可由单个企业或联合体申报,每项原则上只支持1个项目。对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企业应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4.申报项目应未获得其他类京津冀地区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5.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自愿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时间与流程

1.攻关方向详细指标参数可咨询属地省级经(工)信部门各领域对应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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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三套和电子版一套)按要求(详见附件)报送至属地省级经(工)信部门各领域对应业务处室。纸质版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单位应规范项目管理,接受属地省级经(工)信、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验收审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属地省级(工)信部门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属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2.三地经(工)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人: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规划处:刘晗,010-55520921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董锡泉,022-83607322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处:柳豹,0311-87908712


附件: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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