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3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现将该目录清单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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