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请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项目要求:具体要求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至我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531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都康,55578377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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