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我局。
联系电话:5557837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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