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河北省河北省工信厅关于做好工业领域防汛应急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防汛应急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07-18 00:0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346

冀工信明传〔2016〕6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业领域防汛应急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信明电〔2016〕4号)要求及厅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工业领域防汛应急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我省工业应急准备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应急工作的政治敏锐性、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工业领域防汛应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防汛减灾,做好工业领域防范应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开展防范应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洪水、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指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和有效防范措施,加大对重点县(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风险隐患。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协调组织各方力量,科学有序应对。加大受灾企业帮扶力度,帮助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密切关注工业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加强对各生产要素的保障协调工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三、加强措施落实,做好工业产品应急保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业应急产品保障作用,做好防汛抗洪物资准备工作。密切配合防汛、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应急工业产品需求情况,组织好工业应急产品的调度和生产。加强区域间应急工业品联动,以确保及时提供应急工业产品。一旦发生灾情,对本地难以协调解决的,需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协调的应及时报告。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防汛抗洪情况,确保联系畅通。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将应急工业产品需求、工业受损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等重要信息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运行监测协调局。

联 系 人:张玉英  

联系电话:0311-87908715(传真)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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