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清华大学(河北)企业家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冀工信人函〔2019〕52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企业家培训推进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工作方案》(冀工信人〔2019〕208号)要求,经与清华大学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协商,2019年继续举办清华大学(河北)企业家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和对象
2019年,全省计划培训100名企业家。
培训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的科技型或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总监、职业经理人,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周期为1年,每1-2月集中学习1次,每次2-3天,全部课程共计18天,培训地点在清华大学和河北省内。培训期间,结合模块学习,组织与北京、深圳市先进标杆企业对标学习,组织到标杆企业对标学习1-2次。
三、培训目的与方式
培训采取面授核心课程+企业参观走访+专题沙龙、讲座+拓展训练等形式,围绕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两化深度融合、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系统地学习,全面掌握现代工商企业管理理论和决策方法,深入了解国内外工商企业的商业模式,使其具备在国内外经济日趋复杂的大环境下,拥有制定和调整企业发展战略、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决策、领导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的能力和知识。
四、培训承担机构
本次高级研修班由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在清华大学立项,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报名和对学员信息进行审核,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负责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共22500元/人,省厅给予审核合格学员学费补贴2500元/人,学员(单位)实际承担20000元/人,由清华大学统一收取,并给学员(单位)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学员自理。
培训费统一汇到清华大学指定账户:
账户户名:清华大学
帐 号:0200 0045 0908 9131 550
开 户 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六、结业证书
修完全部课程,通过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处统一颁发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主办的“企业家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号可登录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查询。
七、有关要求
1.企业家高级研修是我省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市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企业家培训作为促进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家素质的实际举措,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学员选拔采取各市局推荐和企业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局负责对推荐学员进行初审,并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审核确认后,由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发送入学通知书,并缴纳培训费。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3.省厅委托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不同形式对研修班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学员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追踪调研,对学员企业典型经营管理经验予以推广,鼓励各市局根据课程内容跟班学习。
4.报名联系方式
(1)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杨金玲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05号
电 话:0311-87803330 17731109885
(2)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 于晓辉
地 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校内6号院120室
电 话:010-62771190(传真),13522245188
信 箱:71846104@qq.com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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