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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3-04-03 17:19:43分类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天开高教科创园管理委员会浏览32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新动能引育决策部署,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集群,进一步扩充我市高企认定评审专家队伍,提升高企认定评审水平,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关于创新能力评价的要求,市高企认定办面向全市征集高企认定评审技术专家及财务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入库步骤

(一)用户注册。专家本人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跳转至“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说明进行用户注册。专家注册时选择工作单位,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查到工作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完成注册,请联系单位管理员完成单位用户注册。专家注册信息提交后,需由工作单位启用该用户,才能登陆系统填报专家信息。如专家本人曾注册过专家账户或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可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可联系本单位管理员通过单位管理员账户找回。

(二)专家信息填写及单位审核推荐。专家本人登录后进入科技专家页面,请按页面要求详细填写专家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审核。单位管理员使用单位用户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推荐,通过后即提交至市科技局,专家可通过系统查询是否入库,在本次专家征集结束后,高企专家库将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分批公示的入库方式

特别注意:本次高企认定评审专家请于530日前完成入库申报。新注册技术专家务必在专家技术信息部分填写高新技术领域,并填写到三级技术领域;已在系统注册过的技术专家可在专家技术信息部分完善高新技术领域三级技术领域。高企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定期分批公示的入库方式,欢迎广大科研人员积极申请。

三、专家培训

专家须参加市高企认定办组织的专家培训,同时,市高企认定办将对未参加过培训,或长期未参加评审的专家进行整理,符合入库条件后重新进入专家库才能参与高企评审工作。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技术处 022-58832971

技术支持: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022-23106167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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