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31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31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
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主管部门:
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主管单位推荐上报的第31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确定了进入专家评审会企业名单和适用简化认定政策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评审会安排
评审会定于2024年8月21日(周三)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南开区水上北道26号)召开。请各主管部门通知进入评审企业(见附件1),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参会准备:
(一)评审会安排。采取现场答辩形式,企业结合幻灯片报告不超过10分钟,专家组提问、企业应答不超过5分钟,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企业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应包括企业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技术研发负责人、企业财务负责人等。
(二)幻灯片要求。应包含“企业报告要点”(附件2)主要内容,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应于8月19日前,将最终版幻灯片文件发送到zffwb@tj.gov.cn,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三)其他要求:参会企业应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在指定区域等候。应携带申请文字材料一式五份(可不盖章,内容应与行政许可中心提交材料保持一致),签到后交工作人员,答辩完带走。
评审会会场无法提供停车服务,请使用公共交通方式参会,会场临近地铁三号线(天塔站C出口)
二、来津投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安排
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名单见附件3)适用《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来津投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有关规定,以上企业经核准后将直接进入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公示阶段。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评审会企业名单
2.企业报告要点
3.适用来津投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规定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