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
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新企业家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突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其中,民营企业一般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
3.带领企业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在科技创新、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工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所在企业应在经营业绩、产品市场份额、技术创新水平、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
(二)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包含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副总裁、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工程师、总工程师等。
3.长期工作在企业技术研发一线,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工程)经验,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在技术研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是企业基础制造工艺方面的带头人,长期从事基础工艺技术攻关、实践操作等工作,其掌握的先进基础工艺应符合《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中“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所列方向。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艺难题或掌握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人要遵守同层次人才计划不重复支持的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中仅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推荐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本区内的申报人选,申报人所在企业(不含中央驻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企业注册地或企业坐落地二选一)。
(一)推荐名额。我市推荐名额不超过90人,并按照1:3:5的比例推荐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人选。
(二)材料填报。申报人请下载申报客户端,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填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件;(2)企业营业执照;(3)干部任免文件、控股证明或在职证明;(4)项目(工程)成果证明;(5)知识产权证明;(6)荣誉奖项证明;(7)廉洁或无违纪违法证明;(8)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9)收入证明;(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其中,(1)—(7)项为三个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8)项是创新企业家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9)项是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10)项为申报人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把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
(四)材料报送。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质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处)。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书,纸质版材料包括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书2份、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推荐函1份(均加盖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章)。
三、其他要求
对违反下列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享受的支持保障政策,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不得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要求的活动。
(二)不得利用本计划的支持政策,通过多头申报、虚构项目、兼职挂名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
(三)不得借申报之名抢挖中西部、东北地区人才。
(四)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申报人,应当与中央财政安排的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其他资金做好衔接及政策协同,避免重复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工作方向。后续相关工作实施中,如发现重复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方向的,将取消先进基础工艺人才资格,收回中央财政相关支持资金,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联 系 人:郭鹏 张文浩
联系电话:83606220 6308594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