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3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一、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二、稀土深加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
四、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五、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
六、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审批;
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八、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
九、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十、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十一、改变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目的许可;
十二、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批准;
十三、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十四、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审批;
十五、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初审;
十六、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十七、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十八、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年检;
十九、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
二十、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二十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二十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二十三、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
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审批。
自7月16日起,以上事项的办理地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业务处室或政务服务大厅不再受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因地址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 0311-66635378 0311-66635379
特此公告!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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