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要求,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中国质协《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1〕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 组织企业申报质量标杆。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质量标杆,指导申报单位于6月19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3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我们将委托第三方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推荐。
2. 组织企业参加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升工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的要求,中国质协将继续推广质量标杆经验,计划年内组织4次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并协调企业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企业参加。
3. 该项工作将委托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组织,各区组织参与活动的情况也将作为质量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组织企业参加质量标杆系列活动,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通知具体内容及附件可登录中国质量协会网站下载,具体链接:http://www.caq.org.cn/html/tzgg/16395.html
特此通知。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刘鹏、杨震;
联系电话:13752368956、13820310800;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