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天津市2020年淘汰落后设备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以及《天津市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津淘汰组办〔2020〕1号),我市各区积极发挥淘汰落后和取缔“地条钢”领导小组作用,组织开展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排查检查,2020年淘汰了一批落后设备,现予以公告。
附件:天津市2020年度淘汰落后设备情况
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