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联合组织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的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20日。
二、评审地点
详见附表。
三、评审要求
(一)评审项目范围是支持类项目和需要评审的奖补类项目;不需要评审的奖补类项目不组织评审和答辩,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
(二)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答辩时间、地点。
(三)项目申请单位携带项目演示PPT文档U盘,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项目评审用申请书,无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请参加评审的各项目申请单位,至少安排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汇报和答辩,并按照具体评审时间地点的安排(详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http://gyxxh.tj.gov.cn“信息发布”栏目下“通知公告”栏),提前半小时到场。迟到视为放弃。企业汇报时间请联系申报方向对应附件后的联系人。
(五)各项目单位会后应按照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