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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批 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9 19:39:58分类天津市工信局浏览27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市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加强我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按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和《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84号)的具体要求,培育更多的优质企业成长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在我市开展我市第一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年销售收入原则上超过3亿元,且近三年经营业绩良好,无重大经营波动。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重视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者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4.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5.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市内六区不超过1家,滨海新区不超过10家,其他区不超过3家。经评审论证列入我市2020年度国家级单项冠军推荐名单的企业,不再另行申请,自动成为我市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市级单项冠军培育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参照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培育,每三年开展一次复核。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制造业企业的推荐工作,重点行业协会可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申请,最终上报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统一负责。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且我局未推荐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此项工作。

  (二)材料要求。企业申请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天津市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请表;

  2.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或能够证明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文献和文件;如企业无法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说明,企业需出具说明材料(按照附件2模板填写)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说明材料将通过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前置论证,并给出推荐意见;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近3年获得的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材料及目录;

  5.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

  6.企业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审核把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对申请企业进行初步评估论证,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为减少企业负担,请各区确定推荐名单后再让企业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纸质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含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按要求加盖公章,报我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附件:1.天津市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请表

     2.市场占有率说明

2020年7月3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柯于灿;

       联系电话:83607736;

       电子邮箱:keyucan@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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