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科〔2019〕20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我省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我厅继续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市局2019年规上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须达到28%。各市局要高度重视,务实推进,确保完成2019年度任务目标。各地应对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力争实现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80%。加快对拟申请技术改造项目、专精特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的研发机构的认定工作。
二、企业研发机构实行网上申报、常态申报、逐级报送、集中受理、分批次公布。企业通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网址及申报说明详见附件1)注册,在线填报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企业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三、各市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依据认定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报表及证明资料进行网上审核、认定、推荐、抽查等工作。各市工信主管部门于8月底、10月底、12月底前将市县(区)新认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汇总表(可系统导出,详见附件2)盖章后报送至省厅。
各市县(区)工信部门的用户名、密码由各市县(区)管理员分配。企业注册后由所在地市县(区)工信部门审核。
四、省有关行业协会可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研发机构的认定工作,仍实行纸质申报。协会及时将新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汇总表(详见附件2)盖章原件报送至省厅。
经行业协会认定的企业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中【行业协会认定研发机构补报】功能,填报相关数据后才能进入发布序列。
五、申报自建研发机构的企业须通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gxt.hebei.gov.cn/main/)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子系统,至少填报2项在研项目,具体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的通知》,省厅将择优列入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计划。
联系人:科技处 王晓冉 0311-87908705(兼传真)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邮编05007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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