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政策措施-其他相关政策-关于全面做好市区两级机关干部下沉一线、成立工作专班、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复工复产复业工作的通知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按照3月17日市委财经委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发挥驻企工作组效能,推广落实“132”工作机制,指导监督市场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各项惠企援企政策,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复工复产复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各区要严格落实“132”工作机制,以社区(村)为单位,将辖区内的全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服务对象,每个社区(村)组建1个帮扶工作组,每组3人,包括1名组长、1名防疫指导专员和1名政策服务专员,在覆盖辖区规上工业企业和工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上,将指导服务范围延伸至全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组人员由市区两级机关、街道(乡镇)、开发区、园区、社区(村)干部组成。辖区面积大且企业数量多的社区(村)可适当增加工作组数量。
二、主要职责
1.做好政策宣贯执行。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解读和落实国家和我市惠企援企政策,加大《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
2.指导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市不同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导则、指南等文件,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查找风险隐患、堵塞漏洞,围绕人的全链条,盯紧盯牢各关键环节,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细。
3.协调解决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过程中面临的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交通运输、产业链配套等方面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编组方式
各区根据本区实际,可通过以下方式组建帮扶工作组:
1.在已组建的驻企工作组基础上,扩大服务范围,由原来负责规上工业企业和工业高新技术企业范围,扩大到本社区(村)全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前期下派到各区驻企工作组的市级机关干部继续在驻企工作组中从事复工复产工作。
2.各区根据实际情况,从前期下沉社区的市级机关干部中筛选部分岗位和专业适合的干部转为帮扶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工复工复业工作,与区级机关、街道(乡镇)、开发区、园区、社区(村)干部组成帮扶工作组,确保对社区(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覆盖。各区可结合网格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基层工作体系基础,统筹安排市区两级干部组建帮扶工作组。
上述两种方式组建的帮扶工作组要对全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现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负责监督、指导、调度、推动此项工作。各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可以依托各区复工复产工作领导机构,发挥区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金融、人社、科技等职能部门作用,统筹抓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工作。要在两天内统筹市区两级干部组成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区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办公室,由专门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2.强化业务培训。市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指导各区加强对帮扶工作组的岗前培训和日常管理,特别要加强对不同行业复工复产导则指南和政策的培训,确保各工作组履行好指导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职责,在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政策汇编二维码附后(附件3),帮扶工作中可直接扫码了解相关政策。
3.强化工作制度。强化市区联动,市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强化日常调度和重点问题协调解决。各区要加强各专班管理,开展定期报送制度,请各区于3月20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帮扶工作组安排表(附件1)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3月23日(星期一)开始,于每周一、周四上午9时前,通过线上方式报送“132”工作情况表(附件2)。各区在工作中遇重要问题及时上报。
4.加大检查调研。市级层面将组建6个工作组,对16个区进行实地调研指导,了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调研“132”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复工复产复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渡过难关。市政府办公厅将组建工作组,实地调研指导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人社局等9个市级部门政策落实和帮扶企业情况。
附件:1. 区帮扶工作组安排表扶工作组安排
2. 区“132”工作情况统计表
3. 政策汇编二维码
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