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
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保障民生工作部署,缓解春节期间用电用热矛盾,结合电力供需形势预测,经研究决定2020年春节期间开展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发执行试点实施细则。我局会同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编制形成《天津市2020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依照《实施细则》开展试点工作。
二、抓紧落实各项准备工作。此次需求响应试点通过天津市能源供需互动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凡符合条件的用户(负荷聚合商)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请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于2020年1月15日前具备实施需求响应条件。
三、协同配合做好响应执行。试点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内容,密切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共同做好响应实施的具体工作,在满足电网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增加低谷时段用电负荷,力争达到试点工作预期目标。
四、认真做好试点效果评估。试点结束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要做好响应数据归集整理,存档备查,并依据补贴标准,测算各参与响应单位补贴金额及试点相关费用,分析总结试点效果及相关建议,于2020年2月底前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2020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
2020年1月3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处 章建新
联系电话:83608057;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 张剑
联系电话:2440888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