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72号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王雪莉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天津大数据研究监管中心”的建议”的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天津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9-2022年)》等政策文件。开展了大数据立法工作,《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已于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于2018年7月正式成立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由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主要承担促进大数据全业态发展、大数据基础资源平台建设和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开发等工作,为数字天津建设提供基础性、支撑性保障。
我市坚持把社区信息化建设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着力推动社区信息化管理。目前,我市建立覆盖市、区、街镇、社区四级的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平台具有社区概况、居民信息查询、社工管理、统计报表生成等功能,平台采集了包括居民、楼宇、社区社会组织等基本信息400多万条,为信息系统的再开发应用奠定了基础。同时,平台为每个社区建立了网站,网站具有查询社区概况、社区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的功能,方便居民了解本社区新闻、社区公告等内容。此外,各区也积极探索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比如,和平区建立了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整合共享、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南开区以昔阳里社区为试点开展了社区智慧养老,利用广电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网上购物、订餐、预约服务、智能语音助手、在线签到等服务。
同时,根据国家住建部的要求,我市自2008年开始着手建设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自上而下”的原则,采用“集中+分布”的整体架构,依托市电子政务网,市、区两级分别建设了网络硬件平台及指挥监督工作平台;街道办事处、乡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分别设应用终端。各区基础数据、管理流程、系统结构、处置标准统一,从而使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在系统软硬件与运行管理模式方面实现无缝对接。平台2010年4月正式运行,目前,全市16个区590平方公里均已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涵盖数字城管、数字执法、数字考核三大模块共计31个子系统。建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单元网格数据库、城市管理部件数据库、地理信息编码数据库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供各区平台共享。根据住建部标准,将涉及城市管理的问题纳入数字城管范畴,共计13个大类,163个小类。期间平台进行两次升级,与市公安技防网视频监控系统互通互联,共享市公安技防网视频监控点位8万余路,去年依托市电子政务网,建设了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为主会场,联通16个区市容园林委及15个委属主要单位的视频会议及指挥调度系统。运行九年来,中心城区平均每年上报问题83万件,其中有效案件70万件,立案率84%,案件按期结案率90%,平均日处理有效案件2300件,在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我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工作要求,组织各区公安分局开展智慧安防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并网建设工作,通过研发平安社区智能应用系统及移动警务应用建设实现在基层派出所的深度应用。通过在社区建设一批人脸识别、车辆识别及物联网、视频监控、周界围栏等前端视频监控、车辆道闸、楼宇门禁等设备,实现对社区实有人口、治安状况的精准管理,大幅度提升社区平安社区建设水平,降低社区可控性案件发案,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我市共建设完成了121个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对推动全市智慧平安社区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一是继续整合各方信息资源,加强社会治理数据的整合汇聚,不断满足居民多方服务需求,提升社会治理的服务效率和水平。二是严格选定拟建社区。把群众反映强烈、治安状况较差的社区列入拟建设社区,创新“互联网+”理念,全面汇集社区内的各类衣食住行等生活类数据,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和数据采集手段,达到数据全面汇集的预期效果。三是强化服务与管理并重。坚持以大数据为引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天津、美丽天津建设的整体部署,创新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我们也将按计划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进行提升,打通16个区县三级城市管理网络、通过数字城管系统云计算与云存储化、数字城管网络拓展、应用软件升级、“市民通APP”系统建设,提高整个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处理能力、覆盖范围、指挥力度,扩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广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