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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52号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时间2022-12-28 21:53:04分类天津市工信局浏览158

杨爽等两位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前沿技术研究

聚焦国家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学科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在人工智能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吸引顶尖人才,开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原创性基础科学研究,助推重大成果产出和国际影响力提升。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研究,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弥补产业链薄弱环节。强化基础研究部署,2019年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增加区块链技术、大数据理论与技术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与方法三个方向,共立项60余项,鼓励引导我市科研人员围绕相关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和基础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重大原创成果。

二、强化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支撑研究

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开展前沿技术和基础理论的研究,通过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在2019年科技支撑计划指南中设立混合增强智能、知识图谱及分析推理技术等研发方向,立项8项;鼓励人工智能领域科技领军企业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加快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启动实施2019年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发布重大专项指南,支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打造应用示范,创新项目管理形式,首次采用揭榜制和里程碑管理,提高项目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

三、继续深化人才培养

通过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双一流”建设项目等重点支持相关专业建设。通过项目建设,相关专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积极推动高校设置调整人工智能领域本科专业。2019年3月,教育部批准科技大学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批准医科大学设置“智能医学工程”本科专业,批准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置“智能制造工程”本科专业,批准科技大学、工业大学和理工大学设置“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专业,批准科技大学设置“机器人工程”本科专业,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高校本科专业体系。

四、推进立法工作

积极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单位进行我市人工智能立法调研,争取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积极开展人工智能立法前期调研工作,重点关注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医学、政治和娱乐等领域的应用,构建我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良好法规环境,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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