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992号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李春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处理相关工作”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截至2019年8月底天津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3万辆,保有量快速增长,动力电池的报废量也随之增加,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资源回收利用是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的重要环节,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8年,国家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广东省等地区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和企业。天津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积极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日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组织开展了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三地官网公示等环节,确定了18个试点示范项目,我市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项目纳入试点范围。一是开展现场调研。为深入了解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情况,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工信局实地调研了银隆新能源汽车、格力绿色资源再生、猛狮科技、力神电池、赛德美等企业,详细听取企业发展情况及在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拆解、回收和梯级利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一方面,工信局会同科技、商务、环保、交通、市场、发改等部门,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沟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另一方面,联合京冀工信部门,制定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开展。三是组织项目征集。按照《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和征集试点项目相关工作要求,市工信局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试点。日前,已会同北京、河北工信部门召开了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工作会,就做好项目联合评审工作展开充分讨论。四是构建环保名录。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将符合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条件的企业纳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临时名录》,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要求各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加强对名录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防止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五是推动技术创新。市科技局通过科技支撑计划,布局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与回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申报,加快拆解回收等技术的前瞻性研究和退役动力电池性能评价技术研究,推动回收利用技术进步。同时,支持力神公司、中汽中心作为承担单位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退役动力电池异构兼容利用与智能拆解技术”,进入国家布局。目前,天津赛德美公司自主研发了国内首条单体电池全自动拆解生产线、国内首条材料修复生产线,已进入试生产阶段,生产线投用后,年处理废旧动力电池可达1.2万吨。市生态环境局下属的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积极开展废旧电池绿色环保资源回收技术研究工作,在目前国内外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置工艺基础上,从辅料选择、工艺运行方式设计以及后期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等方面进行优化,达到在不减少贵重金属资源回收率的前提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量,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统一,目前该项工作已处于实验室小试阶段。六是持续推进。市商务局在原有再生资源拆解加工基地的基础上,适应新能源动力的新形势要求,从2007年开始,分别利用商业发展资金和发改委资金1700万元,逐步加大力度,对我市包括绿色拆解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退役车用动力电池包智能高效回收加工利用项目,和锂电池回收和处理利用建设项目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节点建设进行支持。同时,市商务局将组织推动我市报废车拆解企业做好新能源车回收和拆解服务,规范拆解流程,拆解下来的电池交给有资质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市商务局制定的2018-2020年《天津市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对新兴品类的回收和加工进行持续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人大代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积极落实相关文件,结合天津市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我市动力电池回收路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