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河北美术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河北美术学院对学院章程进行了修订并申请核准。现将《河北美术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内,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jytfgc66005087@126.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邮编:050051
河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2024年11月7日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