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新设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石家庄金融职业学院事项获得通过,现将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传真:0311-66005090
电子邮箱:jytghcjj@163.com
附件:申请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申请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申请建校名称 |
建校基础 |
申报事项 |
隶属关系 |
办学性质 |
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 | 新建 |
新设高职院校 |
河北晶澳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 |
民办 |
石家庄金融职业学院 | 新建 |
新设高职院校 |
河北国联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 |
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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