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优推荐民营企业集团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选优推荐民营企业集团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今年全省“双创双服”活动部署,深入落实《2019年服务民营企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民营企业“百千万”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壮大,省厅近期组织民营企业集团推荐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营企业集团推荐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经营发展理念,社会责任感强,注重人文关怀,劳动关系和谐。
2.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鼓励推荐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且向企业集团方向发展的大企业;省内纳税数额较大,国内行业影响力较强。(不包括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
3.守法经营,自觉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
4.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典型示范性强,社会贡献突出。
5.“六大行业”(钢铁、煤炭、水泥、焦炭、平板玻璃、火电)民营企业集团数量严格限制,视具体发展情况择优推荐;鼓励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集团。
二、推荐工作安排
1.各市局重点参考近两年本市民营大企业集团经营情况,依据推荐条件要求,认真负责、择优推荐。各市推荐企业原则数量: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邯郸等市各16家,秦皇岛、沧州、邢台等市各12家,承德、张家口、衡水等市各8家,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各3家。
2.各市局要抓紧组织、按时推荐,请务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民营企业集团推荐意见(已列为本市、县领导包联名单的请注明包联领导和职务)、推荐情况汇总表报送省厅中小企业处,电子版发至邮箱zxqyc2016@126.com。
省厅联系人:李延军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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