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2021年度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拟进行褒奖的公示
为做好2020-2021年度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的褒奖工作,现将拟公开褒奖的2020-2021年度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河北省教育厅财务处反映。
举报电话:15830128299(工作日期间)
电子邮箱:cwc109@126.com
附件:河北省拟褒奖的2020-2021年度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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