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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1-12-27 14:32:17分类河北省教育厅浏览55
  2021年,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构建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省教育厅作为全省6个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上报国家表彰,省教育厅“放管服”改革工作在教育部“放管服”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和老年教育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自评分数为98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与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厅长董兆伟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上党课,其他厅领导分别到各高校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上党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2.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职尽责。省教育厅党组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以谋划,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全盘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推动形成了省教育厅党组牵总协调、各处室分工合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3.注重法治培训,提升能力水平。省教育厅党组认真落实会议学法制度,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 ,今年以来,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和公务员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为全厅干部作了良好示范。积极开展干部法治培训,先后组织厅机关干部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学习测评、法治专题培训班、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网上旁听庭审等一系列活动,全面系统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推动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培训,2016年以来,将教育法治培训纳入省培计划,每年举办一期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班,参加人数已累计超过1000多人,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4.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对省教育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上报省政府,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注重典型宣传和引领示范,及时总结提炼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典型经验,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认真开展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回头看”,对考核反馈问题逐一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对整改情况跟踪问效,考核反馈问题已按时全部完成整改。
  
  二、健全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5.推行清单制度,明确职权范围。依照法定职权和“三定”方案规定,编制了部门权责清单,确定了六类(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共计27项权力事项,并逐项明确了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为依法履职明确了职责任务。每年对省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和办理时限等信息,省教育厅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0项。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社会公开。
  
  6.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大,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点)302所,提前一年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目标,孙春兰副总理批示:“河北的经验很好”。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成效显著,学校课后服务实现了“城乡小学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王沪宁、孙春兰等中央领导对我省课后服务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完善,78所中职学校达到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高职院校2个“双高”项目、15个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稳步推进,3所本科职业院校获教育部批准,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刊发推广。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 “双一流”第一建设周期考评工作顺利完成,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教育评价改革全面启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逐步构建。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省教育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抽查计划,编制了抽查事项清单,收录7项随机抽查事项。推行随机抽查情况月报告制度,今年以来,教育系统已开展随机抽查545次,抽查主体4998个,抽查比例达到3%以上,抽查结果100%公示。完善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及时向省信用办报送教育系统相关信用数据,并上传至省信用信息平台。做好执法“双公示”工作,定期在“信用河北”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定期梳理报送骗取群众钱财、携款“跑路”等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并按时向省信用办反馈上报相关数据信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
  
  8.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统一编制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所有事项实现“五级N同”。推进29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落实政务大厅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压减省级高频事项办理时限,其中7项压减幅度超过50%,办事效率显著提升。推进政务“指尖办”,在“冀时办”2.0手机移动端新上线20项教育高频事项应用,推行“减证便民”,落实教育部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要求,取消我省自贸区特定情况下部分许可事项的财务审计和年检相关材料,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中的普通话登记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全部取消,《思想品德鉴定表》改为签订承诺书,简化审批程序,为群众办事创造了更多便利。
  
  三、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9.加强教育立法,优化法规制度供给。提出了2项“十四五”时期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即建议出台《河北省教育督导条例》,目前省教育厅已完成前期立法调研工作,为下一步起草条例奠定了工作基础;建议修订《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目前国家正在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省教育厅正跟进国家修法进程,积极筹备相关工作。根据民促法、民促法实施条例修订情况和国家最新民办教育改革政策,建议省人大及时废止了已不适合当前形势要求的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保障了民办教育改革政策的落地施行。目前,我省教育领域共有地方性法规7部、省政府规章3部。
  
  10.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文件质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2021年,省教育厅共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代省委、省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2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按规定完成了备案,确保了文件内容依法依规。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结合教育法、行政处罚法修订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情况,对现有206件规范性文件实施了7次清理,经清理,省教育厅现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181件,废止25件,清理结果已按规定向省司法厅备案,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1.完善决策机制,严格程序执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省教育厅在出台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方案等重大决策过程中,均认真落实了调查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等程序,以程序规范保障决策权威性和公信力。
  
  12.加强督导检查,保障决策执行。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检查在教育重大决策实施中的作用,在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的相关政策规定时,将义务教育“双减”和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及成效纳入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压实政府责任。建立了“双减”通报制度,每半月汇总上报一期“双减”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自5月起,组织全省8000余名中小学责任督学,通过查、看、问、访等多种方式,每月开展一次逐校逐机构逐项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国家督查组对我省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1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以内部法治机构和机关公职律师为主体、择优选聘律所优秀律师,同时吸纳学校具有法律事务经验或法治工作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组成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目前,省教育厅共有法治机构工作人员6名、机关公职律师1人、外聘律师4人。2021年,省教育厅法律顾问在办理申诉复议、行政应诉和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等法律事务中,共提供法律咨询71次,有效地防范了各类法律风险。
  
  五、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夯实工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省教育厅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案、具体办法、办事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全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统一公示省教育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单、执法结果等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以文字记录方式为主、以音像记录为辅,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1年,省教育厅撤销19名高校教师资格,均按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15.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教育领域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先后进行了3次专项清理,经清理,省教育厅现行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没有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省教育厅共保留行政执法事项32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规定及时确认了省教育厅执法主体资格,推行执法处室全员持证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按要求完成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省教育厅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9名,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
  
  16.实行常态化管理,巩固工作成效。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备案登记制度,对所有已公示的行政执法结果实行统一登记备案,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公示监督。推行了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制度,每半年对部门行政执法数据进行全面统计,形成行政执法数据分析报告,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具体对策,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工作统筹、加大了推动力度。
  
  17.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行综合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行政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今年7月,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中,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9部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市以县区政府为主导,教育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配合,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联合行动、综合执法,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先后共查处各类违规校外培训机构4400多所,关停2100多所,整改780多所。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依法预防重大突发事件
  
  18.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全面总结多年来教育系统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经验,进一步夯实应急处突制度基础,研究出台了《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省教育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建立了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制度,区分了信息、物资、资金、人员等各类保障要求,划分了社会安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五类突发事件等级,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先做出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
  
  19.完善应急指挥,分级分类施策。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省教育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确保工作衔接有序、责任分工明确。认真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和工作要求,全面调整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关于开学、考试、寒暑假放假等几个专门工作方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坚持分级分类施策,对照风险等级和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具体要求,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不断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机动性。
  
  20.严格舆情处置,做好风险防控。不断健全舆情批办和呈报机制,建立了“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舆情联络员-舆情承办员”四级联办工作制度,逐级审核、层层把关,严格舆情处置流程。严格按照省委网信办要求,落实网络舆情风险点月报告制度,每月分析总结分析上月舆情,研判本月可能存在的舆情风险点,目前,已报送8期《网络舆情风险点报送表》。定期汇总舆情信息,参照国内教育舆情整体走势,每半月对涉及我省教育的舆情信息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做好教育领域舆情常态化监测。加大校园安全、招生办学、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监测力度,形成舆情专报,实行重点监测,严防重大、恶性舆情事件的发生。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教育系统稳定和谐
  
  21.建立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妥善处理群众信访。2021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4207件,目前已办结4132件,75件正在办理。接待群众来访215次,集体访23次,共446人;个人访192次,共280人,均已办结。积极受理并认真办理申诉复议案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今年以来,省教育厅共受理申诉复议案件8件,其中纠错2件,目前有7件已经办结,1件正在办理。推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12月,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高机关行政应诉胜诉能力。认真履行出庭应诉义务,支持法院审判工作。2021年,省教育厅出庭应诉案件共8件,其中5件胜诉、1件撤诉、2件已开庭尚未宣判,无败诉案件。
  
  22.加强教育普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深入总结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在“七五”普法工作基础上,结合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研究起草了我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将于近期正式下发。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在省教育厅官微“河北教育发布”开设“每日一法”专栏,每日推送一条民法规法律条文。与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启动“民法典进校园”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共收到优秀作品8万余件,活动参加人数近100万人。创新普法形式,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通过征集微视频、涉及漫画人物、制作动画片等方式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增强普法效果。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学校建立法治文化长廊、模拟法庭、法治宣传角等,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举办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宪法”小卫士参与人数达到764万人,全国排名第五。荣获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大赛知识竞赛团体二等奖,演讲比赛荣获小学组、高中组二等奖,初中组、高校组以及网络海选组三等奖。
  
  八、强化权利制约与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3.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部议事决策机制。重新修订了《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议事决策规则》《河北省教育厅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制定了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决策的范围、原则、程序和执行监督要求,推进了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21年,省教育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34件,其中,代表建议155件,政协提案179件,已经全部完成,主办件167件解决率为97%、与代表委员沟通走访率为44%、代表满意率为100%。
  
  24.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修订完善《河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管理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研究制定《河北省教育厅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政务公开依据和标准,及时全面公开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教育改革、财政预算、考试招生等重点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加大政府权威信息发布力度,目前,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和官微“河北省教育发布”等平台,已公开发布重要政策文件58件、重大教育政策解读13件、重要公告49条、各类要闻信息1000多条,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2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加强对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对各地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督导评价,将其评价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12月底,对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统一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措施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案卷组卷归档和管理水平。2021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将于12月底前完成。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备案登记制度,对所有已公示的行政执法结果实行统一登记备案,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公示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有关规定,2021年,省教育厅未接到行政投诉举报。
  
  九、强化科技保障,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26.推进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基础网络建设,省教育厅主要使用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宽带,互联网总带宽达到了1300M,很好地支持了省级教育数据中心等9个国家信息系统的运行与升级,基本满足了省教育厅的日常办公需求。不断改进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目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至少建有2个分会场,为顺利召开各类视频会议提供了技术保障。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建设,自2020年1月起,省教育厅办公一体化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基本涵盖了公文处理、会议管理、行政管理、综合事务等8大政务模块,基本实现了非涉密事项无纸化办公。2021年,我们对机关电子公文系统进行了整体改造升级,正在试用调试。
  
  27.整合政务信息,强化数据管理。根据全省政务数据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所列内容,积极对省教育厅政务数据资源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注意区分数据资源属性,推动编制省教育厅数据资源目录。加强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因数据资源要素信息出现调整或变化时,及时对目录内容进行更新,突出政务数据资源实效性、准确性。强化数据资源管理责任,对各类政务数据信息进行逐层把关审核,确保数据资源可靠性、安全性。
  
  28.用好信息平台,推进数据共享。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开放性,充分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一体化信用平台、省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平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及时开展各类信息数据的采集、归集、应用、共享和管理等活动,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增值利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平台使用业务指导,明确平台使用工作要求,详细讲解平台各功能板块及应用重点,专人操作、现场教学,确保业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按要求完成相应信息报送任务。
  
  省教育厅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教育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教育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任务安排,不断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认真做好教育立法工作,大力推动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不断促进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持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实现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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