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4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一、我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截至2014年9月1日,我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32610人,比去年增加2478人,其中毕业研究生1461人,本科毕业生19300人,专科毕业生11849人。已就业人数25528人,初次就业率为78.28%,其中毕业研究生就业率为53.80%,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8.93%,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0.25%。就业率总体比去年有所下降。
二、我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特点
此次统计截至2014年9月1日,涵盖河北省2014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培养院校共计17所,其中省属高校6所,市属高校10所,独立学院1所。省属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34.13%,市属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58.33%,独立学院师范类毕业生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7.54%,市属高校成为培养师范类毕业生的主体。
1.生源分布
我省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中,省内生源占90.78%,省外生源占9.22%。在省内生源11个地市中,师范类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为邯郸市,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15.30%;其次为保定市,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10.64%;第三为石家庄市,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10.34%。
2. 分性别、学历统计
按性别统计,我省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中,女性毕业生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80.23%,男性毕业生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19.77%,女性毕业生人数大大高于男性。按学历统计,我省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中专科毕业生占35.87%,本科毕业生占59.18%,硕士毕业生占4.83%,博士毕业生占0.12%。
3.分专业就业率统计
我省201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排在前五位的专业是动物科学、科学教育、水产养殖教育、园林、植物保护,就业率都为100%;就业率排在后三位的专业是舞蹈学、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就业率分别为55.17%、69.57%、74.52%。
我省2014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就业率排在前五位的专业是生物教育、历史教育、语文教育、化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就业率分别为99.28%、96.43%、94.43%、92.95%、91.94%;就业率排在后三位的专业是初等教育、美术教育、数学教育,就业率分别为62.75%、76.52%、80.41%。
4. 毕业去向统计
我省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已就业人数为25528人,其中签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就业4481人,占已就业人数的17.55%;其他录用形式就业5468人,占已就业人数的21.42%;应征义务兵、参加基层项目136人,占已就业人数的0.53%;自主创业15人,占已就业人数的0.05%;自由职业10216人,占已就业人数的40.01%;升学5127,占已就业人数的20.08%;出国出境85人,占已就业人数的0.33%。待就业7082,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21.72%。
我省师范类毕业生初次就业时,协议就业、劳动合同就业人数较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受宏观经济形势、人事制度改革影响,又与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特点紧密相关。当前,事业单位实行凡进必考政策,各地市录用考试时间与毕业生毕业时间不同步,这使得毕业生在毕业前无法参加入编考试,也就不能和中小学签订就业协议。同时随着学龄人口下降,中学师资整体规模紧缩态势的形成,多数地市教育局对市内中学招聘毕业生的自主权进行了严格控制,更加剧了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难度。
5.就业地域流向
河北省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中在省内各地市就业人数占已就业人数的85.29%;到省外就业人数占已就业人数的14.71%。从河北省各地市吸纳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数量方面看,石家庄市位于榜首,吸纳3323人就业,就业吸引力指数(就业吸引力指数=某一地区吸纳毕业生就业人数/生源毕业生人数,该指数反映某一地区对毕业生的就业吸引力)为1.08。其余各地市吸纳师范类毕业生人数均小于本地市生源数,呈现出就业吸引力不足的现象,其中秦皇岛市、廊坊市、衡水市、邢台市对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吸引力稍大些,就业吸引力指数分别为0.81、0.80、0.68、0.50;而沧州市、保定市对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吸引力明显不足,就业吸引力指数分别为0.29、0.3。
三、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举措
(一)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实践活动为基础,以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高校学籍部门积极配合,按有关规定为在校生休学创业创造必要条件。
(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积极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三)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
坚持实施“一对一”帮扶,将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女大学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逐一开展摸底排查,针对学生自身特点和求职意愿,开展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落实好家庭困难学生求职补贴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尽早将求职补贴发放到毕业生手中。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跟踪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持续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
(四)不断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打造立体化就业服务平台,在传统校园招聘的基础上开拓网络信息平台,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降低求职招聘成本。建设高水平就业指导工作队伍,通过组织职业指导课程教学、创业教育与实践指导、就业管理与服务等不同内容和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五)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以就业为导向,推动学科专业与经济发展需要对接、与就业对接,进一步健全就业反馈和引导机制,把就业率、就业质量和创业情况作为学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导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并作为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河北省教育厅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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