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数字化供应链贯标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关于同意开展数字化供应链贯标试点工作的复函》要求,做好我省数字化供应链贯标试点工作,面向工业企业开展试点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重点围绕企业供应链数字化建设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引导企业开展实质性贯标试点工作。依据国家标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供应链数字化管理指南》(GB/T 23050-2022),在我省重点行业链主企业围绕数字化供应链关键环节优化、数字化供应链全链条互联集成、数字化供应链全生态协同创新等方向,面向试点企业分类开展数字化供应链贯标工作,引导企业依据标准指南分类开展数字化供应链建设运营,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明确水平提升路径,打造安全、稳定、柔性、高效的数字化供应链。在此基础上,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评价诊断,评测企业数字化供应链建设运营水平,指导企业对标优化数字化供应链的运营管理方式、资源配置机制和平台应用模式,逐级提升数字化供应链水平与能力。
二、申报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遴选数字化供应链贯标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注册的钢铁、石化、建材、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制造、轨道交通、食品、医药、纺织服装、轻工、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
2.拥有良好的两化融合基础,已开展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建设应用工作,具有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实际需求;
3.优先遴选具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数字化转型贯标、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等相关领域贯标实施经验的企业和获得过国家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称号的企业。
三、申报方式
请各市工信部门高度重视贯标试点工作,积极组织推荐本地企业申报,每个市原则上推荐2家企业开展贯标试点,并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试点企业盖章的申请表(见附件1)和《数字化供应链贯标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厅(一式两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宋鸿飞
电 话:0311-87908721
邮 箱:ronghechu@126.com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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