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深入实施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培育创新卓越的“领跑者”企业,引领带动集群提升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领跑者”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纳入市级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详见《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指南(修订版)》(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工作要求。各市、雄安新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报送时间。请各市、雄安新区务于2024年9月12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包括可编辑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件)各1份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阳 0311—87903827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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