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冀科民函〔2024〕11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疾控综科教函〔2024〕215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该专项2024年度指南区分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示范,拟启动25项任务。申报指南内容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统一按照指南二级标题的研究方向整体申报,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每个项目拟支持数量为1项,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和受理时间
1.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报预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00至8月30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组织推荐。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于2024年9月3日16:00前完成组织推荐。
四、联系方式
1.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010-88387129,010-88387238。
3.推荐单位(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0311-85815880,0311-85881116。
相关链接: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 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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