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审核情况公示(河北省)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河北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中博汽车有限公司、唐山上汽客车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领途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8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第一类新能源汽车11611辆,补助资金11318.9904万元;第二类新能源汽车3920辆,补助资金16190.1712万元,合计新能源汽车15531辆,补助资金27509.1616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河北省对上述8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第一类新能源汽车11610辆满足申报要求,拟申请补助资金11317.6718万元;第二类新能源汽车3821辆满足申报要求,拟申请补助资金15451.9562万元,合计15431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拟申请补助资金26769.628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联系电话:省工信厅:0311-87800069
省财政厅:0311-86771597
省科技厅:0311-85819220
省发改委:0311-88600169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电子邮件:hbgxtzbc@163.com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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