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机器人+”应用“揭榜挂帅”需求榜单的函
冀工信装函〔2023〕30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征集“机器人+”应用“揭榜挂帅”需求榜单的函
省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重点企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机器人产业的工作部署,落实《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现征集应用典型场景需求榜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求榜单征集方向
“揭榜挂帅”需求榜单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机器人+”应用需求,凝练提出依靠自身力量暂无能力解决或只能解决部分问题的技术攻关任务,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向全社会发榜公布,征集揭榜方开展重点攻关或共同攻关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机器人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2023年重点支持方向为:
(一)制造业领域。集中攻克汽车、电子、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医药等已形成较大规模应用的行业共性需求,拓展卫浴、陶瓷、光伏、冶炼、铸造、钣金、五金、家具等细分领域产业化推广,征集喷釉、修胚、抛光、打磨、焊接、喷涂、搬运、码垛等关键环节应用成果转化。
(二)其他领域。面向社会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需求,聚焦机器人用户单位使用需求,开展从机器人产品研制、技术创新、场景应用到模式推广的系统推进工作。征集农业、建筑、能源、商贸物流、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教育、商业社区服务、安全应急和极限环境应用等领域,形成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
二、坚持原则
(一)不设门槛。打破对项目实施主体的“资质”限制,不论注册时间、注册资本金、“称号”等,广泛“发榜悬赏”,省内各类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单位或机构均可发布“机器人+”应用“揭榜挂帅”需求榜单。
(二)企业主角。打破由政府部门确定攻关方向和重点的传统模式,拓宽需求来源,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依托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凝练我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和实践亟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凸显企业在“揭榜挂帅”机制中的主角作用。
(三)充分赋权。打破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繁文缛节,进一步简化预算编制。充分赋予挂帅单位科研团队组建权、攻关任务分解权、技术路线制定权和资金使用自主权。
(四)限时攻关。打破项目“一评定终身”的模式,,明确攻关时限,严格按照军令状要求开展“里程碑”节点考核,突出在真实应用场景下进行验收和评价,建立奖惩约束机制,实行“挂帅出征、挂图作战、挂责问效”。
三、发榜条件
(一)为省内注册重点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等机构,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有能力并承诺保障项目实施的科研投入,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配套条件。
(二)对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技术攻关成功后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链企业创新发展。
(三)发榜需求具备明确的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有利条件,发榜需求项目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四)发榜单位可发布成果转化类和技术攻关类“机器人+”应用需求榜单,同一年度发出榜单原则上不超过10项。
四、立项程序及支持方式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组织专家对项目需求进行筛选,重点遴选出创新性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需求,面向全社会公开张榜。揭榜方按张榜项目要求,主动与发榜方对接,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签订技术合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揭榜。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发榜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确定中榜项目名单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成功揭榜的项目将纳入省级“机器人+”应用项目进行管理。
(三)对完成“揭榜挂帅”并入选省级典型应用场景,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根据技术合同(以技术交易发票和付款凭证为准)额的50%,分别给予机器人相关企业和用户单位各50万元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需求单位根据需求填写《“机器人+”应用“揭榜挂帅”需求榜单申请表》(技术攻关类或成果转化类)(详见附件),经确认无误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由各市汇总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可直接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项目需求征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
(三)公示发布。对专家评审出的拟入选典型应用场景名单,将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入选榜单名单,以通知的方式向全社会发布。
联系方式:0311-87800820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4日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