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全省20项民生工程总体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促进工程,进一步推进劳务品牌创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21〕17号)要求,开展2023年省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12大主导产业和107个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务品牌基础上,选树30个从业或转移输出规模大、产生相当经济效益、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省级劳务品牌。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经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地域鲜明、行业领先、带动就业明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优秀劳务品牌。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数量(附件3)进行推荐。
三、申报类型
(一)中高端技能型。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钢铁、石化、食品等省主导产业,申报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
(二)高品质服务型。瞄准医疗健康、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商务咨询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申报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
(三)文化和旅游类。紧盯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文化旅游、都市农业等产品及服务,申报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
(四)民生保障型。围绕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突出劳务队伍和高技能现代产业工人队伍,申报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
四、申报条件
(一)建设主体清晰稳定。劳务品牌建设主体为依法成立3年以上(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独立法人单位,无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有固定经营或办公场地,场地产权清晰。
(二)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管理团队,能够提供基本办公服务和后勤保障。
(三)带动就业作用明显。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高端技能型、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3年内累计从业人员不低于5000人,1年内从业人员不低于1800人;高品质服务型、文化和旅游类及其他劳务品牌3年内累计从业人员不低于3000人,1年内从业人员不低于1000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劳务品牌不相关企业工作人员均不得纳入劳务品牌从业人员范围。从业人员接受与劳务品牌相关的各类培训比例在50%以上,品牌创造的经济效益较好。
(四)依法维护从业者权益。劳务品牌建设单位注重维权服务,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组织推动从业人员与实际用人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实现促进有组织就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五)具有良好品牌形象。有独立品牌名称,有形象代言人,品牌命名突出地区、产业、行业、职业特点,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美誉度,近3年内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有新闻报道或推广宣传。
(六)具备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单位具备持续推动劳务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能力,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并得到有效实施。
(七)其他要求。已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五、申报材料
(一)《河北省省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见附件);
(二)劳务品牌建设成果简介(2000字以内);
(三)劳务品牌建设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花名册;
(四)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新闻报道等宣传材料;
(五)劳务品牌从业人员花名册(Excel电子版);
(六)劳务品牌宣传视频(1分钟以上)。
六、认定程序
(一)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品牌建设单位依据认定标准,在通知规定日期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市县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各级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认真组织开展审核工作,择优确定省级劳务品牌推荐对象。省直部门推荐的劳务品牌资料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4月20日前完成)
(三)省级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地推荐的劳务品牌进行资料审核和综合评审,评选出省级劳务品牌候选名单。(6月1日前完成)
(四)结果公示。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对候选名单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6月底前完成)
七、监督激励
对认定的省级劳务品牌给予一定资金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品牌发展建设、提升就业带动能力等方面。加强品牌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每年按照县级自评、市级核查、省级抽查的监管程序,对省级劳务品牌实行年度动态监管。对带动就业人数比上年度增加不足10%或就业人数增加少于100人、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认可度下降明显以及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劳务品牌,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巡视、督查、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将依规追责问责;发现严重问题的,取消其省级劳务品牌资格并收回补助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省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以此次申报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劳务品牌挖掘、培育和宣传工作,推进劳务品牌建设提档升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严格按照推荐认定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做好材料申报。要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申报工作,层层审核把关,通过核验材料、数据比对、实地核查、随机走访等方式,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申报对象能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体现劳务品牌的特点、实际效果和社会效应;对建设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失信、材料失真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要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10份)于4月2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邮寄电子版材料。
(三)广泛宣传报道。要加大宣传力度,梳理总结本地在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工作中采取的创新举措、取得的经验成效,大力宣传劳务品牌典型企业、典型人物,讲好劳务品牌故事,不断扩大劳务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联 系 人:耿丹 刘茜茜
联系电话:0311-66908598 66908733(兼传真)
电子邮箱:102318@qq.com
附件:
1.河北省省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 |
2.劳务品牌从业人员花名册 |
3.各地劳务品牌推荐任务分解表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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