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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31 17:00:23分类河北省科技厅浏览144

冀科政函〔2023〕19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3〕3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2022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全省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139个指标。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工作布置;

  2.2023年4月-5月,基层数据填报;

  3.2023年5月30日前,各地方、各部门完成在线数据填报及数据审核与提交;

  4.2023年6月,完成全省数据审核、汇总与提交。

  三、组织分工

  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分别负责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在线填报科普统计数据,各省直部门负责自身及其直属机构科普统计数据填报,并进行数据审核。各县(市、区)的统计报表要报市级科技部门审核验收,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在确认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后在线提交省科技厅审核。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和各省直有关部门,按下列时间节点提交、报送有关数据及材料:

  1.2023年4月7日前,将科普统计联络员回执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

  2.2023年5月30日前,确保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普统计数据完成在线审核及提交,将本地区、本部门数据汇总填写《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并盖章后报送省科技情报研究院(一式一份)。

  3.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联 系 人: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王时雨 0311-85813030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张 弛  0311-86251950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33号(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附件:1.2022年度河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doc

     2.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doc

     3.科普统计联络员回执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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