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河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决定2023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作品征集时间
2023年1月6日-2023年4月30日
二、宣传作品征集范围
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及人员,社会各界人员、自由职业者均可参加。
三、宣传作品内容及形式要求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交通事故防范、工作中猝死防治等方面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工伤保险正能量。
(二)征集作品分典型案例类、标语口号类和短视频三大类。作品应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典型案例类应紧紧围绕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开展,应具有典型性、真实性和警示性。标语口号类应表意准确、文字精炼、响亮有力、易懂易记。短视频类应突出工伤预防主题,幽默、感人、创意新颖(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宣传作品评选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将邀请专家采用智能化征集系统评审方式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若干名,颁发奖励证书,一、二、三等奖设奖金,宣传作品除奖金外不付其他报酬。其中典型案例类一等奖设5名、奖金每名2000元,二等奖设15名、奖金每名900元,三等奖设25名、奖金每名500元,优秀奖20名;标语口号类一等奖设5名、奖金每名300元,二等奖设15名、奖金每名200元,三等奖设25名、奖金每名100元,优秀奖20名;短视频类一等奖设8名、奖金每名2000元,二等奖设15名、奖金每名900元,三等奖设30名、奖金每名500元,优秀奖50名。
五、宣传作品应用
宣传作品用于省、市、县各级官方媒体和自媒体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宣传。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将择优在河北日报、长城新媒体、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河北工人报等全媒体平台刊播。优秀案例、标语口号辑印成册。优秀工伤预防案例可创作、改编为微电影和网络剧的剧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是宣传《工伤保险条例》、普及工伤预防知识、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工伤保险权益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部门、各参保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级人社部门要逐级部署、层层动员,注重发挥大型企业的组织、宣传优势,广泛发动参保单位和职工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本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平台转发活动内容,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压实工作责任。原则上各市提供典型案例、标语口号各30篇(条)以上、短视频30个以上(其中工伤预防主题不少于20个);大型企业提供典型案例、标语口号类各6篇(条)以上、短视频6个以上(其中工伤预防主题不少于4个)。各级人社部门、各大型企业既要周密组织本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又要严密组织下级和参保单位积极参与;要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定期调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七、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作者有署名权,主办方根据需要享有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出版、宣传等权利,作品一旦投稿,将视为投稿人同意主办方的上述权利。
(二)所有参选作品不应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因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等原因而产生法律纠纷的,文责自负。主办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涉及参选单位或个人追偿。
(三)投稿者应在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或登录征集平台下载)、征集作品及相关说明上传至2023年宣传作品征集平台。
作品上传网址(仅限电脑端操作):https://www.qingsuyun.com/h5/194860/18081624640/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311-66908692、66908012
咨询邮箱:hbsgsbx@126.com(邮箱仅接收相关问题咨询,不接收投稿)。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附件:1.宣传作品征集要求 |
2.宣传作品报名表 |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工伤保险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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