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河北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1-09 16:24:00分类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浏览589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委,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公安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客运站车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铁集团《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好我省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河北省2023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河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河北省委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河北省2023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工作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省2023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2部门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要求,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落实属地责任,通过开展关怀慰问、出行服务、就业和培训服务、健康服务、文化服务、权益维护、关爱帮扶等措施,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我省农民工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底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关怀慰问。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宣讲党中央和我省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怀关爱。通过“倡议书”“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慰问、线上拜年。积极发挥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服务中心等作用,为户外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饮水、热饭、休息、取暖等服务,配备防疫物资、劳动保护用品,为农民工提供便利暖心服务。积极为留岗农民工组织开展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等“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

(二)做好出行保障。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交通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提供便利。按规定落实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跨省(市)一次性交通补贴,做到应发尽发、应补尽补。在火车站、机场、道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围绕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交通安全劝导、应急救援等方面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提示农民工系好安全带、不坐超员车、不坐非客运车辆,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有一定规模集中返乡、返岗需求的农民工,根据实际需要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团委,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公安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客运站车单位)

(三)强化就业帮扶。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就业帮扶对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利用春节假期摸排农民工技能培训意愿,鼓励农民工根据实际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技能培训。各地要发动爱心企业举办冀青云易展翅线上招聘会——返乡农民工专场,通过易展翅平台、青联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宣传普惠政策,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团委,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

(四)提供健康服务。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手机短信健康提示、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宣传渠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范意识,引导返岗农民工安全返乡返岗。充分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时间窗口,加强宣传动员,积极为农民工提供便利疫苗接种服务,对于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村庄,积极协调设立临时接种点。依据上报职业病信息,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重点区域职业健康素养调查,分析掌握农民工健康素养状况,制定健康干预措施,减少农民工职业病发生。指导督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分析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状况,为返乡农民工做好健康监测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时间窗口开展义诊活动,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五)丰富文化生活。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乡村在春节期间开展村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村晚”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鼓励在春节期间延时开放,组织开展适合农民工参与的全民艺术普及和主题阅读等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大家跳”“大家唱”“大家读”等群众文化赛事活动,吸引广大农民工广泛参与其中。鼓励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和专业文艺院团组建文艺小分队,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开展慰问演出活动,丰富春节期间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六)维护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等权益。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

(七)加强关心关爱。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深入推进困难群众救助扩围增效,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大走访排查、主动发现、救助帮扶力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提供社会救助。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综合采取“小金额先行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一事一议”等便捷措施,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走访慰问,了解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关爱帮扶措施。引导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关心关爱农民工的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项目。动员全省“童心港湾”项目点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围绕亲情陪伴、情感关怀、自护教育、励志教育等方面,开展新年微心愿、陪伴阅读、寒假安全自护教育等关爱活动,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团委,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围绕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民工主要输入输出地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活动安排,策划专题专栏,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动态掌握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2023年1月28日前报送本地进展情况,2023年2月20日前报送本地活动总结。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

刘  伟   0311-66908520(兼传真)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支队

李晓龙   0311-66993533

省民政厅办公室

崔永志   0311-88615511

省司法厅法律援中心

张仁礼   0311-66671186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

马晓途  0311-83054678

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田伟强   0311-85918050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董建强   0311-66165305

省乡村振兴局考核督查处

靳砚召   0311-89906872

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马丽辉   0311-67569048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王  深   0311-87903814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

吴宝晖   010-518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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