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北 省 林 业 厅
河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位于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隶属省林业厅)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力量,优化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调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调范围
从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不含省林业厅驻外机构)在编在岗的、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中招调。
二、招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能够承担繁重工作任务,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爱林业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全省各级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职务,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录用到县、乡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需要在录用单位工作2年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招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调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址:河北省林业厅人事处(省林业厅办公楼318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
4、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前从河北林业网(www.hebly.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填写《河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同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调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调资格。
5、考务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100元考务费。
(二)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形式,内容主要测试机关公文写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序结果,按照招调计划数与拟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省直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
对拟招调人员情况在河北林业网(www.hebl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配手续。
四、政策咨询
省林业厅人事处,电话:0311-88607225;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8607665。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日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河北省林业厅网站(www.hebly.gov.cn)发布。有关笔试、面试等情况的通知,以网站发布及电话通知为准,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关注河北省林业厅网站(www.hebly.gov.cn)通知公告栏的相关信息发布,并保持手机畅通。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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