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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2 00:0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248

冀工信明传〔2018〕4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号公告),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提高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水平,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根据《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2018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18)165号)要求,现开展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区印染企业申报工作。

二、印染企业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企业必须全部满足《申请书》附表三(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各项条件方可申报规范公告。

三、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17年6月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17年度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

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按照《申请书》附表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相关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就拟上报企业近一年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函询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五、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进行汇总,形成初审报告,加盖公章后于6月15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xyc@ii.gov.cn

联系人:谢雨晨 0311-87908717   15931106112

附件:冀工信明传〔2018〕43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信和信息化厅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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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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