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工业文化资源调查的通知
冀工信产业函〔2017〕149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省是我国近现代早期工业发展重要的发祥地和聚集区之一,工业遗产繁多,工业文化资源丰富。为全面掌握我省工业文化资源基本情况,做好工业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有关要求,省厅决定开展工业文化资源初步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主要内容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工业遗产、特色产业博物馆、工业旅游、工业精神等领域,了解我省工业文化资源的主要内容、保护和利用情况、面临问题等。
(一)工业遗产。工业遗产是指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社会或科学价值的工业活动遗址、遗迹以及非物质工业文化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场遗迹、机械设备、工艺技艺等,以及相关的产品样品、契约合同、工艺手册等物品和档案。
(二)特色产业博物馆。对特色产业的遗存遗物、发展历程、工艺技术等进行陈列展示、宣传推广、教育科普的专题博物馆。
(三)工业旅游。工业旅游是指依托工业生产过程、工厂遗存遗貌、工人劳动场景等开展的参观、游览、体验、购物等活动。
(四)工业精神。近现代我省制造业领域涌现出的具有示范典型影响的工匠精神、典型企业精神、先进事迹等。
二、相关要求
请各市局积极征询旅游、文化、文物等主管部门情况和意见,认真调查梳理当地工业文化资源,填写工业文化调查表(附后),并于2018年1月19日前汇总整理后报送省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康振杰、于婷婷,0311-87908705、13613215007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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